1名陳姓男子在網路結識13歲少女,進而相戀,後來禁不起少女央求「全壘打」,2人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知道後一狀告上法院,陳男最後被依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判刑1年7個月。
據了解,陳男被告後,少女還向警方求情表示,是自己主動想跟陳男發生性關係,2人是你情我願,不過事前有跟對方透露自己的年齡,是名國中生。少女的母親得知女兒年紀輕輕就與人發生性關係,氣的對陳男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時認為,陳男明知少女未滿14歲,卻無法克制情慾發生關係,對其日後身心健康及人際關係都造成負面影響,考量已與少女母親賠償5萬元達成和解,且雙方是合意性交,最後判處陳男1年7個月徒刑,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