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13日針對剴剴案進行宣判,由國民法庭審理後,判處主要施暴者劉彩萱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胞妹劉若琳則判處18年有期徒刑。對此,律師王至德擔憂,全案後續若經上訴,且保母姊妹又與被害家屬和解,判決可能會被改判的更輕。

剴剴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指出,以檢方起訴的「成年人對兒童故意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來看,無期徒刑及18年徒刑的判決已經達到法定最高刑度。他表示,從判決可以看出國民法官對保母姊妹的憤怒已達最高點,但受限於法定刑的規定,只能判處無期徒刑。
王至德進一步解釋,若要判處死刑,需以殺人罪起訴,但依目前的證據,要證明保母姊妹具有殺人故意相當困難。他同時以人父的立場表示,考量到剴剴所遭受的痛苦,這樣的判決「一點都不重,甚至可以說是不夠重」。

王至德並說,更令人感到憂心的是,如果保母姊妹提起上訴,且在上訴期間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判決可能會被改判更輕,屆時姊姊可能只會被判處15至20年有期徒刑,妹妹則可能被判10至15年有期徒刑,執行一半刑期就可以聲請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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