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彥鈞/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高中生在臉書收到自己如廁的照片,驚覺被偷拍而趕緊報案,檢警調查後發現,女高中生數年前與同學在某公廁如廁時,被一名張姓男子偷拍並外流,相關受害者更多達11人。

檢警調查指出,張姓男子在2016年3月、4月間躲在女廁隔間,使用相機和手機偷拍如廁女高中生,還趁她們走出廁所時拍下長相,受害者多達11人,其中一位受害女高中生4年後在臉書收到自己如廁的畫面,才發現被偷拍而報警。
檢警查出張姓男子涉嫌重大,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認為張男嚴重侵犯女高中生隱私且外流影像,又沒能跟受害者達成和解,便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9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