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 補助每月最高發1萬6300元

分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受僱事業單位因應國際情勢與其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依時數核發津貼最高逾1.6萬。

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參加上列訓練課程,且符合各款規定之一者,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示意圖/中天新聞)

一、適用對象:勞工

受僱事業單位因應國際情勢與其達成協議同意減班休息,並利用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本國籍勞工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前項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者。

逾65歲或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之人員,經其雇主僱用及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參訓勞工,以事業單位於本計畫生效前已僱用者為限。

二、事業單位:

為因應國際情勢而減班休息,並利用該減班休息時段規劃並辦理訓練課程,且符合以下各項規定:

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事業機構或團體。

與受僱之勞工達成協議,同意減少正常工時,並依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辦理通報。

切結於訓練期間持續僱用參訓勞工,並維持整體勞工僱用規模達90%以上,且每月發給勞工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三、補助標準

勞工:勞工可免費參加受僱事業單位經分署核定辦理之訓練課程、分署自辦及委辦之在職訓練課程或其他經專案認定之課程,但必須在事業單位或分署指定地點參加訓練課程。

勞工於減班休息期間參加上列訓練課程,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津貼核發基準,按勞動部公告之每小時最低工資核給),補助標準如下:

全時勞工:

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之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平均月投保薪資(以下簡稱平均月投保薪資)逾新臺幣(以下同)3萬1,800元,且與減班休息後該月實際協議薪資有差額(以下簡稱薪資差額)者,每月最高發給1萬6,300元。

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1,800元以下者,每月最高發給2,940元。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於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範圍內,每月最高發給1 萬6,300元。

事業單位: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350萬元。補助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場地費等。

申請方式

勞工與事業單位皆可線上提出申請(https://onjobtraining.wda.gov.tw/WdaTraining/)。

留言衝人氣 6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