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在大安區酒駕在建國高架發生擦撞,警方到場其女友頂包謊稱車子是她開的,未料酒測值也超標,還被警方抓到冒名頂替,2人最後均遭依法送辦。

警方調查,郭姓男子(43歲)與女友陳姓女子(44歲)於去年6月某日,前往信義區酒吧喝酒後一起開車離開,行經仁愛路欲轉入建國高架橋時,在閘道口與另一輛陳姓男子(30歲)駕駛的休旅車不慎發生擦撞。

轄區大安分局員警獲報到場,郭男向警方表示是女友陳女開的車,陳女也在場移置車輛,但對方駕駛陳男則稱發生車禍時是郭男開車並非陳女,還拿出行車紀錄器佐證,員警查看畫面後確認為郭男肇事。
由於陳女事發後有移置車輛,員警要求2人都須接受酒測,經檢驗郭男酒測值0.77毫克、陳女則高達0.80毫克,2人均依公共危險及頂替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經法院審理後,兩案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
警方表示,酒駕屬高度公共危險行為,即使僅短距離移車、道路上未見人車,在飲酒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超過法定標準或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事,仍會構成犯罪;另「宿醉駕車」同樣具有風險,酒精代謝未完全即上路,反應力與判斷力仍會受影響,極易釀成事故,頂替他人犯罪不實陳述,無法逃避法律責任,反而面臨更嚴重刑責。
警方呼籲,民眾聚餐飲酒後務必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另將持續結合交安宣導與強勢執法,共同打造安全、安心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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