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台北市(中正、萬華)議員應曉薇去年選後遭檢調搜索偵辦,被指選前在新東南海鮮餐廳宴請選民涉嫌賄選,台北地檢署認定,當天餐會席開5桌,每桌12道菜僅8800元,並非高不可攀食材,難認足以影響投票意向,處分不起訴。
應曉薇去年12月遭北檢搜索約談(圖/中天新聞)
檢調去年12月1日大動作兵分5路搜索約談應曉薇,指應曉薇及北市萬華區華江里里長候選人楊華中,去年10月間在中正區汀州路的新東南海鮮餐廳席開5桌,宴請40餘名樁腳及選民,涉嫌以餐會賄選,全案依《選罷法》將應曉薇及其服務處執行長、主任等共6人送辦。
應曉薇在偵查庭上強調,當天出席餐會,只是助理為她整理的行程之一,她是被動受邀,她在餐會現場雖有請選民支持,但並無賄選犯意。楊華中也強調,當天只是單純鄰長聯誼會,不可能透過一場餐會就幫應曉薇拉到票。
檢察官調查發現,當天餐會出資者實為民進黨資深黨員、台灣仁本生命科技公司負責人陳川原,陳川原自承是更生人,認識擔任更生人教誨師的應曉薇,而他自陳水扁時代助選20多年,只要是中正、萬華的餐會他都會在。
檢察官最後認定,應曉薇在餐會雖有發表尋求支持的言論,但8800元的桌菜「並非高不可攀食材」,與會里鄰長皆是具有相當社會經歷的人,難認8800元桌菜足以影響投票意向,處分應曉薇等6人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