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7月起飲料店禁供塑膠杯 估年減7260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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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社

桃園市配合環保署減塑政策,7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環保局表示,桃園市目前約有989間飲料店,預估實施一年可減少726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7月1日起,桃園市轄內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桃園市環保局呼籲民眾購買手搖飲時可自備環保容器或選擇使用桃園循環杯,一起為減塑及環保努力。(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長陳世偉接受媒體聯訪表示,業者除改用紙容器也可提供循環杯租借服務,桃園市從112年1月起,在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有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目前桃園市共計有241家門市加入行列,呼籲民眾購買手搖飲時可自備環保容器或選擇使用桃園循環杯,一起為減塑及環保努力。

環保局表示,桃園市從去年底著手規劃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經多次與轄內飲料業者溝通、電訪及現場調查,掌握業者塑膠杯庫存去化及政策期程預告,並召開研商會議說明討論,業者都表示願配合減塑政策推動,環保局也呼籲民眾自帶環保杯。

配合環保署減塑政策,桃園市環保局表示,7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呼籲民眾可選擇使用桃園循環杯。(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提供)

配合環保署「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減塑政策,環保局說,7月1日起,轄內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石化基塑膠、生物基塑膠及生物可分解塑膠,桃園市目前約有989間飲料店,預估政策實施1年可減少726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

環保局指出,環保署於108年8月8日起禁止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有店面之餐飲業等8大場所使用塑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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