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亡妻止痛藥到手916元...陸男慘淪「販毒」被關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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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因癌症去世後,大陸張先生在癌度app的病友互助群中發布了轉售藥品的信息,最終售出了兩盒止痛藥,收入為220元人民幣(約916元新台幣)。因這一交易行為,他卻被認定為販毒人員,並被判處6個月的刑期。

張男上網轉售癌逝妻子生前使用止痛藥。(圖/翻攝大象新聞)
張男上網轉售癌逝妻子生前使用止痛藥。(圖/翻攝大象新聞)

據《大象新聞》報導,張先生回憶,妻子在2019年被診斷出癌症,治療期間為了緩解疼痛,購買了奧斯康定、帕博利珠和曲馬多等藥物。2022年3月,妻子去世,家中仍留有一些未使用的藥品。考慮到這些藥品還在有效期內且價格不菲,張先生決定將其轉售,「在2022年5、6月份,我在癌度app的病友互助群中看到有人發布藥品轉讓的信息,於是我也想把手中的帕博利珠、曲馬多和奧斯康定拍照並發佈在群裡」。

2022年6月22日,來自遼寧的聞先生聯繫了張先生,表示需要止痛藥,特別是曲馬多和奧斯康定,雙方加了微信並商定價格為220元人民幣。張先生表示,「我兒子在咸魚(二手交易平台)上發布了這兩種藥品的鏈接,但系統未通過,後來改成了220元的耳機,結果被對方拍下」。張先生隨後通過附近的快遞公司將藥品以原包裝寄給了聞先生。

數日後,張先生聯繫聞先生確認收貨情況,對方告訴他已經收到藥品,隨後又提到自己「長期服用,有依賴性,不吃會難受」。張先生推測,正是這句話導致了他被指控販賣毒品。在7月3日,張先生和兒子因為220元人民幣的藥款自動入帳而被警方逮捕。

張男與買家對話截圖。 (圖/翻攝大象新聞)
張男與買家對話截圖。 (圖/翻攝大象新聞)

2023年7月7日,遼寧省新民市人民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對張先生提起公訴。張先生認為自己出售藥品的行為僅是為了處理妻子去世後的遺留藥物,並不構成販毒。隔年8月4日和8月21日,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兩次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張先生明知曲馬多和羟考酮屬於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卻仍然出售給有吸毒史的聞某,認為其違反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規定,觸犯了刑法。

張先生則表示自己非常冤屈,「我根本不知道這些藥的性質,也不知道對方是吸毒者,只是想把藥品轉讓給需要的人,並不想浪費」。他強調,沒有哪位父親會帶著兒子去參與所謂的販毒行為。

最終,2023年8月24日,張先生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人民幣(約8327元新台幣)。12月27日,張先生刑滿釋放。他表示「目前我已被單位開除,沒有收入,兒子因這事在找工作時遭遇政審問題,我還有87歲的老母親,身體狀況極差,全家生活陷入困境」。隨後,張先生向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兩次均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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