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的前任理事長黃淯琳,屢次以司法黃牛身份進行詐騙,受害者竟包括竹聯幫前堂主張華茂、明仁會前會長「京葵」林立騰,連法務部專門委員羅吉旺洩密案她也有份,近日因涉詐欺取財再被判刑。

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前任理事長黃淯琳,近日再被判刑1年4個月。(圖/翻攝黃淯琳臉書)
翻開黃淯琳的經歷,除了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以外,還曾擔任「順生堂國際開發」的負責人、中華民國犯罪矯正協會的理監事、高屏分會會長,還擔任過法務部的「公務人員協會」顧問等,人脈的確相當「厚」,而她也藉此開始詐財。
2018年前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因案遭判4年2月,提再審的聲請被高院駁回,他為了有時間能「善後」處理雜事,想跟北檢聲請暫緩執行,於是透過丁姓手下跟陳姓友人的介紹,在同年11月跟黃淯琳搭上線,黃女一開口就要張華茂付80萬元的「疏通費」,理由是自己跟法務部還有矯正機關人員很熟,張華茂也知道黃女的確有人脈,因此上了當乖乖付錢,但隔年5月他發現自己竟被檢方通緝,大驚自己原來受騙了。
而明仁會前會長,有「黑道學霸」外號的「京葵」林立騰,也慘成受害者之一,2015年他因涉犯「組織犯罪條例」,3年後12月間全案一審開始,他也透過牽線張華茂與黃淯琳認識的同一位陳姓友人,請黃淯琳幫忙,當時黃女誆騙張華茂的犯行還沒被揭穿,林立騰也被黃女誇口「可以疏通承審法官」的說詞,及黃女的人脈所騙,付出90萬元的「疏通費」,黃女拿到錢後,竟開始誆稱「承審法官有調動及更換」,還要「額外打點」接手審案的法官,又要林立騰付30萬,結果說詞前後有漏洞被拆穿。

中華更生文教關懷協會前任理事長黃淯琳,近日再被判刑1年4個月。(圖/翻攝黃淯琳臉書)
而除了行騙詐欺,黃淯琳還涉入在今年8月下旬,羅吉旺洩密及涉犯《個資法》案,擔任法務部專門委員多年,負責對國會聯絡、新聞公關業務的羅吉旺,為了幫蕭姓友人的朋友討債,透過管道查欠債的人「是否目前人在看守所」,因此被新北地檢署起訴,黃淯琳被檢警懷疑是羅吉旺的「白手套」,幫忙介紹政商名流給他認識,一度認為她有涉嫌收賄等不法行為,不過最後因為「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而黃淯琳近日被判刑,是因為2018年間她除了誆騙2位黑道大哥,還涉嫌詐欺一位劉姓強盜犯,判決書資料記載,涉犯加重強盜罪,二審遭判8年2月的劉男,在該年8月間跟黃女搭上線,黃女跟劉男說「我曾經當過軍事法庭司法官,可以幫你疏通你涉犯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我跟監所人員也很熟,如果你入獄我也可幫你辦保外就醫」。
而黃女為取信對方,還刻意帶著劉男陪自己出入法務部跟各監所,辦理更生人相關事務,劉男因此相信黃女誇口「跟矯正機關官員很熟、關係很良好」的說詞,分3次在同年九月前、12月跟2019年7月,三度用匯款或現金方式一共付給黃女65萬,最後他涉及的案件遭最高院駁回上訴判刑定讞,黃女竟還要他「不要按時到案執行入監」,最後發現自己受騙還變成通緝犯的劉男大怒提告。
全案近日做出宣判,合議庭認定「被告身為協助司法機關的關懷人員,不思協力司法運作,竟從事司法黃牛,利用當事人不了解司法實務運作,急於脫罪心理及面對刑罰執行的無助,以種種話術詐騙」,最後考量被告坦承犯行,也「有歸還部分款項給原告」,判刑1年4個月,被法界人士稱為「近年最敢司法黃牛」的黃淯琳這次真的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