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又恐嚇、跟88會館案牽扯!前刑事局副座遭監察院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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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認定,前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涉及放貸牟利、疑以言語施壓債務人,且與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往來密切,決議依法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圖/資料畫面)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圖/資料畫面)

監察院昨天公布彈劾案內容指出,黃建榮任職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及警政署法制室專門委員期間,於民國111年5月至112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息借得1千萬元,再將資金轉借給某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從中收取高額利息,累計獲利達340萬元。

案文指出,答姓女子事後提出檢舉,指稱黃建榮在協商債務清償過程中,以帶有恐嚇意味的言語進行施壓。檢方介入調查後,已依相關罪嫌對黃建榮提起公訴。

此外,監察院調查發現,黃建榮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期間,曾於109年1月前往由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經營管理的「88會館」私人招待所,參與飲宴及歡唱活動,引發外界對警紀與官箴的質疑。

監察院。(圖/資料照)

監察院認為,黃建榮身為資深警職人員,理應恪遵廉政規範,卻涉有不當金錢往來及與特定業者交際等行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事證明確,符合公務員懲戒法所定懲戒事由,因此通過彈劾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建議依其長年擔任刑事警察職務的特殊性,予以適當懲處。

另一方面,監察委員紀惠容與范巽綠昨天也指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維護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及維繫社會秩序等重要任務,但近年來卻接連傳出風紀失序及性犯罪案件,嚴重損及機關形象。

兩名監委表示,監察院近日已通過其所提調查報告,決議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呼籲法務部應儘速督導調查局全面檢討內部管理制度,落實紀律要求,以重建社會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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