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案主嫌郭哲敏涉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不法獲利數十億元,一審遭判刑11年8月,全案上訴至二審,他曾於今年3月一口氣拿出犯罪所得1.2億元,希望可以拚減刑;今(29日)高等法院宣判,將他改判9年8個月。
回顧此案,郭哲敏涉經營賭博網站與地下匯兌,不法金流高達218億元,一審法院認為線上博弈獲利至少35億元、地下匯兌則獲利1億2666萬多元,他遭逮前曾逃亡泰國遭通緝9個多月,2023年8月10日被押解返台羈押後,同年11月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賭博、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2023年郭哲敏數度交保遭檢方抗告,交保金從5千萬到2億元均火速籌齊。
去年1月郭哲敏2億元交保恢復自由身,卻多次違規接近機場、海岸線引發告警,法院配發的手機斷線失聯,合議庭認為有逃亡之虞,同年4月11日緊急將他拘提到案再執行羈押至今,全案去年5月一審判刑11年8個月,據悉,他在今年3月曾繳回犯罪所得1億2666萬元,希望獲得輕判,如今高等法院宣判,改判他9年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