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陸男童超市奔跑摔倒致「腦震盪」 媽質疑為何無人扶…怒「砸店」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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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湖南長沙一名11歲男童,上個月在超市奔跑,不小心跌倒,被診斷為腦震盪。男童母親質疑,孩子摔倒時沒有工作人員上前扶起,稱兒子仍在昏迷中,於是回到超市大砸店內商品想要「討說法」。

男童在超市奔跑摔倒。(圖/翻攝微博@點時新聞)

根據《紅星新聞》,近日一段「男孩在超市摔倒後母親砸店」影片在網上瘋傳。畫面顯示,一位女士將店內的商品狠狠扔在地,地上散落一些水果。據悉,事發地點位於湖南長沙的盒馬鮮生梅溪青秀店。

據該女士的說法,她宣稱自己的孩子在超市摔倒後,店內沒有人員提供幫助,孩子還在昏迷。影片中的病歷顯示,摔倒的是一名11歲男童,「前天(10月19日)晚上9點多摔傷右側肢體、頭部,有意識喪失或昏迷十餘秒,無噁心嘔吐」,初步診斷為「多處損傷、腦震盪、頭皮血腫」,CT檢查顯示顱內暫未見明顯外傷性異常。

影片中顯示的男童病歷。(圖/翻攝微博@點時新聞)

根據監視器畫面,男孩在超市內奔跑突然摔倒,整個人面部朝下,倒在地上數秒都未起身,期間有一人曾上前觀察他的情況。

11月9日,門市工作人員曾回覆媒體稱家長表述不屬實。該工作人員表示,當時有工作人員關心孩子的情況,並詢問是否要聯繫家長或送到醫院,孩子自己站起表示沒事並離開。

男童母親怒砸店。(圖/翻攝微博@點時新聞)

11月10日,門市店員稱,此事已在和孩子家長協商了,其他情況並不清楚。當日中午,盒馬鮮生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家長到門市討說法的情況屬實,擔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建議走正常途徑協商解決問題。事發後,門市一直跟進處理此事,但雙方協商未達成一致。

對此,報導引述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連大有指,商場作為經營場所,必須確保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若消費者在商場內因商場的過失導致受傷或財產損失,商場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孩子作為限制行為能力的人,其父母作為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責任,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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