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狹小擁擠的出租屋「劏房」向來為人詬病,香港特首李家超16日表示,將立法制訂出租制度,合乎標準的出租房將稱為「簡樸房」,而標準是必須有窗戶及獨立廁所,且不能少於2.4坪,否則不能出租。
李家超16日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提及「劏房」問題。「劏房」(劏音同湯,指剖開、切割)是指將原本的住宅分割成數個更小的出租房,以供低收入家庭或人士租住,但居住環境往往狹小惡劣,有些須共用廁所,有些沒有廚房,甚至要在馬桶上方架設廚具洗菜做飯。
李家超指出,港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分間單位出租制度,將合標單位稱為「簡樸房」,而標準包括必須有窗戶及獨立廁所,且面積須不少於8平方公尺(約2.4坪)。至於現有不合標準的「劏房」,都必須改建成合標準的「簡樸房」,並由專業人士確認並申請認證,若不合標單位即出租,必須負刑事責任,而住客不須負法律責任。
一名目前住在劏房的民眾說,他目前的租屋沒有窗戶、也不到8平方公尺,床邊就是廁所,平時要在廁所附近做飯,租金2500元港幣(約1萬台幣),對於港府整頓租房他相當支持,但也擔心合乎標準的「簡樸房」租金較貴,他無法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