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近期對一名交通違規「大戶」祭出限制出境及出海處分,該名設籍台東的張姓男子因長年欠繳交通罰款,累積高達542件違規案件,滯欠金額約新臺幣32萬元,經此強制措施後,終於現身辦理分期繳納。
根據花蓮分署調查,這名年約36歲的張男行為涵蓋多項交通違規。他在國道公路上未繳通行費、在路邊停車格停車不繳停車費,衍生上百筆罰單;另外還有超速、違規停車及在道路堆積妨礙交通物品等多項違規紀錄。自民國113年起,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台東監理站陸續移送共391筆裁罰案件至花蓮分署執行;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也移送151筆ETC通行費案件。
花蓮分署執行人員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張男入出境十分頻繁,多次傳喚無果、行蹤成謎。執行人員依法對其採取限制出境及出海處分後,張男終於主動現身。他表示因工作需求需要赴大陸,遂申請分期繳納方式,逐步清償欠款。

花蓮分署表示,分署將持續推動交通專案執行,無論滯欠金額多寡,均會依法積極執行。他強調,若義務人因失業或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分署協商繳納方式。分署並提供就業及酒癮戒治轉介服務,展現公義與關懷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