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大規模偵辦罷免綠委涉不實案,17日搜索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聲押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獲准,初文卿、姚富文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裁定駁回。

高院裁定理由指出,姚富文、初文卿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審酌本案所涉偽造提議人名冊情事,不僅對被冒名人之憲法權利產生危害,更可能影響公職人員罷免結果,使我國民主政治基石因而動搖,並損及我國選舉制度之健全發展,其影響程度顯非一般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案件可比擬,若僅命具保、責付及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之手段,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而有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原審裁定被告2人羈押禁見並無違法或不當。被告2人抗告均無理由,應予駁回。
黃呂錦茹及初文卿、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4人17日遭檢調約談,18日遭北檢聲押,不過黃呂錦茹、曾繁川獲無保請回,檢方22日針對黃呂錦茹1人提起抗告,高院撤銷發回,25日北院更裁黃呂錦茹羈押禁見,連同起初就准押的初文卿、姚富文,國民黨台北市黨部3位主要幹部全入獄。初文卿、姚富文也提起抗告,高院今日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