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不滿侯友宜競選總部以競選廣告指控他是「雞蛋門神」,控告侯友宜、金溥聰加重誹謗。北檢認為是競選廣告對可受公評之事作適當評論,今天將2人不起訴處分。
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時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於去年10月5日製播競選廣告,字幕提到「利益輸送神配合?鄭文燦、林聰賢的角色?誰是門神?」等文字,質疑鄭文燦及前中央畜產會主委林聰賢在進口蛋政策中的角色。
鄭文燦、林聰賢認為,侯友宜與時任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執行長金溥聰製作不實競選廣告影片,讓鄭文燦、林聰賢的個人名譽及社會評價受到負面貶抑,提告侯友宜、金溥聰加重誹謗罪。
台北地檢署指出,鄭文燦、林聰賢都是處理專案進口雞蛋的人,且鄭文燦曾任桃園市長,林聰賢曾任宜蘭縣長,均屬地方首長出身的政治領域公眾人物,就公共事務的辯論處於較有利的地位,對民主監督下的意見表達,自應以較大程度的忍讓,以維護公共論壇與言論自由的市場運作。
北檢表示,本件競選廣告質疑鄭文燦、林聰賢處理專案進口雞蛋的過程具有爭議,文字上縱顯聳動,但用語中多以問句方式進行質疑,質疑的內容亦非無中生有,目的在增加民眾對專案進口雞蛋的公眾事務討論。
檢方認為,本件競選廣告是對可受公評之事作適當評論,屬於言論自由所保障的範疇,侯友宜、金溥聰罪嫌不足,今天將2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