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台南南部科學園區一名洪姓男子,因為不滿37歲葉姓同事追求前女友,竟然持刀狂砍葉男7刀,之後再將他載運到附近停車場澆汽油放火企圖毀屍滅跡,甚至營造車禍假象,手段之兇殘令人髮指,台南地院日前召開辯論庭,洪男辯稱因為對方罵他才會失控,遭檢方痛斥,犯後無悔意亦無教化可能,當庭請求法官判死。
台南洪姓男子因感情糾紛持刀砍殺情敵後再將她活活燒死。(圖/民眾提供)
洪男出庭時,辯稱事發當天原本只是要好好講,結果對方竟然罵他,所以才會失控亮刀,稱只刺中一刀,並沒有要致人於死的想法,並當庭下跪道歉,但死者父母聽聞後痛罵「你明明就是要讓他死」,除了檢察官求處死刑以外,死者父母也要求法官一定要判他死刑!
洪男辯護律師指稱,如果洪男真的有殺人犯意,大可直接行兇,為何會先爭執扭打,認為刀傷是正當防衛造成,至於放火燒屍,只是臨時起意,目的是要「毀損屍體」。但檢察官駁斥說,洪男預先準備刀子,可見有殺人犯意,且死者負傷後,他還連續刺殺,更將活活的人放火燒死,認為他手法兇殘、且無教化可能,當庭向法官求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