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間,孫姓男子與父親吵架,竟然駕駛賓士車從後方撞死父親,案發後還躲回家裡,士林地院開庭囑託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曾念生進行精神鑑定,檢方傳喚鑑定人出庭作證,報告整體評估,案發生的行為辨識能力並未喪失。
鑑定報告指出,根據第一份筆錄,孫懷疑父親長期有外遇,對不起母親,在車上還不斷數落他,讓他心生不滿,父親下車後,他才跳上駕駛座,開車衝撞父親。依照筆錄,案發時具有行為辨識能力。
但孫從五年級,就出現憂鬱的情形,雖然短暫治療,但並未服用藥物,理論上病情會越來越嚴重,甚至懷疑父親不是「原本的」父親,眼前被撞死的人,雖然是親生父親,卻是冒名頂替。鑑定人根據當天晚上的筆錄,孫說死者是父親的「替身」,證明妄想、幻覺、混亂的言語和行為。若以晚上筆錄,犯案時有辨識行為能力有降低的趨勢。
公訴檢察官認為,鑑定報告有2個答案,希望能夠請法院將案發時的行車紀錄器,交由鑑定人觀看,再次做出報告,並與孫男的母親訪談,了解成長的機轉,作第二次的鑑定,合議庭將評估後做出裁定。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