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警不倫!攜女同事上摩鐵「車裡洩慾」 遭記2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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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警察局近日爆出重大風紀案件,督察科一名41歲李姓督察員,遭揭發與秘書科一名已婚女性職務代理人長期發展不正常感情關係,不僅上過摩鐵,還在車內發生性行為,警方調查後認定違紀屬實,對李員記2小過並調職。

(示意圖/資料照)

有知情人士寫信至內政部警政署長信箱舉發,李員利用職務之便,與該名同樣已婚的女同事維持半年以上的曖昧關係,兩人不僅多次上摩鐵狂歡,還會在車內發生關係,甚至跑到男方家中滾床單。

不過當警方出手調查後,卻只對李員記2小過並調職,但未將其調離縣警局,引發外界對處分輕重的質疑。

李員所屬單位則表示,李員涉風紀案件,行為影響警譽,已依「警察人員與人發生不正常感情交往處理要點」規定,從重懲處並調整職務,後續會加強內部管理。

宜蘭縣警局也強調,針對員警違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並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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