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聯邦控「非法擁槍」最重恐遭判10年 孫安佐6月底前返台無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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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費城東區聯邦檢察官,正式對孫安佐提出以非移民簽證身分非法擁槍的刑事指控。孫安佐已經在聯邦法院首次過堂,聯邦檢察官表示,孫安佐如果被定罪,最高刑期高達十年,外加25萬美元罰款,而且他將永遠被禁止進入美國。 剛剛被美國賓州法官判刑後,立即轉交給聯邦當局的孫安佐,星期三首次在費城東區聯邦法院過堂,並初步接受聯邦檢察官,以「非移民簽證身份非法持槍」的罪名,提出的刑事指控。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文:「孫安佐又稱愛德華,18歲,已被聯邦指控以非移民身份,逗留美國期間擁有槍彈。根據聯邦法律,這是一項重罪。」 [caption id="attachment_909963" align="aligncenter" width="1060"]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文。(圖/中天新聞)[/caption] 孫安佐的辯護律師凱勒,曾樂觀表示,聯邦檢察官不會糾纏孫案,而且可能將他在六月底前遞解出境,返回台灣。但聯邦檢察官,在回答本台記者提問時,表示聯邦檢察官和法官嚴肅對待此案,孫安佐被定罪後,是否有刑期?一切要看聯邦法官如何判決,孫安佐要想在30天內回到台灣,已經完全不可能。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文:「一般來講,如果這個案子能定罪,當然我們也會竭盡所能去定罪,那就一定會有聯邦判決。而究竟判什麼刑,由法官決定,但這是特拉華郡判決之上的額外的判決。」孫安佐目前已經從賓州監獄轉押到費城的這家聯邦拘留所,聯邦檢察官沒有提出新的證據,但是不排除隨著調查的深入,後續還會有更多的指控,孫安佐一旦被定罪,就永遠不能進入美國。 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文:「孫先生在做了威脅之後,又說他是在開玩笑,但是他被指控的威脅不是玩笑。無論種族性別和移民身份,任何人威脅要掃射學校或任何別的地方,執法部門只能迅速應對威脅,以確保我們社區的安全。」以非移民簽證的身份非法擁槍,在美國是重罪,孫安佐如果在聯邦法院被定罪的話,最高將面臨十年徒刑和25萬美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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