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培睿/綜合報導
藍委王鴻薇日前踢爆潘孟安入住建商集團董事長名下豪宅,被潘孟安提告。但法院開庭時,潘孟安委任律師所提出的證物中,竟然沒有他所宣稱的房屋租約和匯款證明。
王鴻薇今天(16日)表示,之前她揭發潘孟安入住綠能、建商集團董事長名下豪宅,潘孟安對她提告,今日法院開庭。可笑的是,潘孟安委任律師所提出的證物中竟然沒有他所宣稱的房屋租約和匯款證明。她質疑這樣可以輕而易舉證明自己清白的證物為何到法庭上還無法提供,潘孟安是心虛嗎?
王鴻薇說,「已把潘孟安跟建商,綠能集團關係,包括相關媒體報導內容以及我與吹哨者之間的查證流程,都一一陳述,潘孟安堅持提告,浪費司法資源,想阻止我繼續揭發他,當庭我已經向法官表明我拒絕和解。」
王鴻薇指出,為什麼潘孟安不敢於法院上,提供他聲稱有給媒體的匯款單、租約?據她了解,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人實際拍攝到這兩項證據,潘孟安一天不拿出來給大家拍照,那他就是心虛。
王鴻薇直言,潘孟安不敢告她刑事,是怕被檢察官認證,民事告她又不敢出示租約、匯款單,更顯示潘的提告無法證明清白,不過用濫訴阻止被檢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