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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流傳「1月6日鳳山台88鳳頂交流道2輛機車硬闖國道急逆向迴轉」的影像,鳳山分局當日並未接獲報案,會加強該路段的指揮疏導,避免再有機車誤闖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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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分局表示,若接獲檢舉,檢視違規事證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2款「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及同條例第43條第1項6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開罰。
鳳山分局再次呼籲,民眾駕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如任意迴轉及逆向行駛,易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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