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復仇的後果甚大!台中22年前發生的買兇殺夫案,主嫌林姓婦人因為發現老公外遇,先偽造他的簽名然後投保3100萬的巨額意外險、旅遊平安險,接著把老公騙到大陸旅遊,再找6名殺手在當地幹掉他,而彰化地院對整起案件也在今天(25日)審結。
彰化地方法院。(圖/Googlemap)
而林姓婦人的狠勁,也讓當時承辦的警員印象深刻,當年在台中經營牛肉麵店的她,找來彼此有債務糾紛的陳姓與羅姓男子,商討要怎麼讓陳男有錢還給羅男,後來想到自己離婚多年的前夫因為偷吃讓他們勞燕分飛婚姻破裂,林婦越想越氣,最後竟想出毒計,第一階段先講好由林婦幫前夫買保險,最後透過羅男假冒林婦前夫陳男的簽名,拿著相關文件騙一位對此完全不知情的陳姓女子,找了一家壽險公司投保了意外險5百萬,壽險100萬,後來又找了2家壽險公司各投保1千萬跟1千5百萬的旅平險,受益人是林婦跟陳姓前夫的兒子。
而陳男、羅男接下來第二階段則分頭行事,陳男負責在2000年4月9日,找林婦的陳姓丈夫去大陸旅遊,羅男則是在4月15日,前往大陸珠海,找了向男、張男、老張、程男、小上海及皮涼等6名殺手,陳男跟向男先出面把林女的陳姓前夫騙到廣東中山市沙朗附近路段,接著向男、小上海、皮涼(瘦子)分持水果刀、剪刀朝陳姓前夫的頭與心臟猛刺,陳姓前夫最後因為心臟被刺失血過多,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
而羅男事後交給向男人民幣4萬5千元的酬勞後,隔天就逃回台灣,大陸公安接獲台灣方面通報後也積極查辦,人還在大陸的陳男隨即被逮捕拘提與羈押,林婦及羅男也被台灣警方循線逮捕,全案經過司法程序,彰化地檢署在2000年,將2人依共同殺人罪嫌起訴,被判無期徒刑定讞。
但陳男在大陸遭逮後最後竟離奇逃死,一開始他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缓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後經減刑8次,於108年8月14日執行期滿釋放,剝奪政治權利期限從108年8月14日起至去年(111年)的8月13日,也在去年的12月23日回台,彰化地院今天(25日)的判決也讓人眼睛一亮,因為陳男已經在大陸服刑超過15年,因此台灣方面今天宣判他得服15年的徒刑,也不用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