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主管都被連坐處分!繼保二總隊員警離職時未繳回槍械案,宜蘭縣警界近日也爆出私藏槍械醜聞,羅東分局利澤派出所的某男警,竟把槍械私藏在個人置物櫃2天。

據了解事發時間在白色情人節(14日)當天,該名現年23歲,當警察才1年多的男警,下班後沒有把槍繳回槍械室,竟是放在派出所內的個人置物櫃裡,但依照相關規定,派出所的值班主管每天早晚都必須清點槍彈,1天共2次,警局督勤時還要再核對1次,整起事件直到16日宜蘭縣警局派員查核督勤時要求核對槍彈,才發現有短少,派出所主管從14日到16日共2天未發現此事,明顯嚴重疏失。
整起事件遭爆料PO到「靠北police」臉書後,引發軒然大波:「這不叫錯誤,叫犯罪」、「攜械逃亡嗎?以前唯一死刑,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的也能當警察?」、「準備移送法辦囉」,也遭酸爆:「沒有還槍彈很嚴重嗎?」、「只是放假忘記還而已」、「又不是故意ㄉ,聽說上級還要處分」。
該名男警後來被內部調查時表示,因為當下「身體不舒服,繳回子彈後去上廁所,上完回來忘記繳回警槍」,宜蘭縣警局昨天也公布處分內容,表示將記該名男警1支大過、調離原單位,利澤派出所所長及副所長各記1支小過,拔官調非主管職,羅東分局的分局長記2支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