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月30日起不再以攔檢稽查舉發為限制,只要有交通違規事項,就可同步查核是否投保強制險,經查未投保一律開罰;另未投保肇事的話,最高可罰3萬2千元。
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11月30日起汽機車強制險將擴大舉發。(示意圖/PEXELS)
豐原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因攔查或違反其他交通事件被取締併同舉發者,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另外未投保汽車強制險肇事者也將加重罰鍰,從現行的6000元到3萬元,提高至9000元至3.2萬元不等。
豐原監理站提醒,現行網路投保相當便利,民眾記得上路前先檢查是否已完成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