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寮捷運站18歲男亮刀棍 超商撩「露背妹」落網

高雄大寮捷運站周邊16日中午驚傳有人攜帶露營刀與甩棍閒晃,警方獲報後,30分鐘內於萬丹路超商尋獲該男並查扣刀棍,全案依法送辦。

網友發文提醒,高雄大寮捷運站周邊有男子攜帶刀械及甩棍閒晃。(圖/警方提供)
網友發文提醒,高雄大寮捷運站周邊有男子攜帶刀械及甩棍閒晃。(圖/警方提供)

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16日中午12時30分行經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大寮捷運站附近時,在距離約3公尺處發現一名目測20至30歲,身穿黑衣、藍牛仔褲及黑背包的男子手上持有刀械和甩棍。網友見狀立刻叫正在滑手機的先生上車,男子隨即甩出甩棍,嚇得網友發文提醒高雄人:「千萬要注意身邊的事物啊!各位!」

園警分局接獲報案後展開搜尋,於萬丹路超商尋獲尤姓男子。(圖/警方提供)
園警分局接獲報案後展開搜尋,於萬丹路超商尋獲尤姓男子。(圖/警方提供)

林園分局表示,於同日13時20分接獲反映後,立即派員前往大寮捷運站周邊查察。第一時間雖未發現相關男子,警方持續在周邊擴大搜尋,隨後於下午1時50分在大寮區萬丹路一家超商查獲持刀的18歲尤姓男子。

警方尋獲尤男時,他正與一名女性友人聊天。該名女子表示,正在和尤男聊天,並不清楚他身上帶有刀械;尤男則辯稱攜帶刀械是要防身。警方經檢視網路影像,確認尤男確有攜帶刀械及甩棍情形,當場依法查扣露營刀及甩棍各1支,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案情。

尤男向警方辯稱帶刀械為防身,警方現場依法查扣露營刀與甩棍。(圖/警方提供)
尤男向警方辯稱帶刀械為防身,警方現場依法查扣露營刀與甩棍。(圖/警方提供)

警方指出,尤男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或其他危險物品,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全案調查完畢後,將移請高雄法院簡易庭裁處。林園分局強調,將持續加強大寮捷運站周邊巡邏與治安維護,若發現不法行為將立即查處,以維護民眾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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