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立法委員廖偉翔在選前遭競選對手前立委張廖萬堅控製作抹黑文宣,意圖使人不當選,涉嫌違反選罷法、誹謗等罪,台中地檢署諭令不起訴處分。廖偉翔今(23)日表示,文宣上所陳述之事實,皆為公開的立法院紀錄,一切有憑有據,感謝檢察官還他清白。
廖偉翔進一步說明,2016年12月6日,張廖萬堅票投同意砍勞工7天假讓勞基法修惡;2018年1月25日開記者會抹黑前台大校長管中閔論文抄襲被打臉;2021年6月18日,票投反對擴大購買新冠疫苗至4000萬劑;2020年12月24日投票封殺校園食安法禁萊豬規定。
廖偉翔說,當時文宣所陳述之事實皆為有憑有據的紀錄,並非惡意造謠抹黑,他感謝檢察官查明真相,還他清白,並保護民主社會得來不易之言論自由,他強調,日後將繼續以服務選民為己任,推動福國利民的法案,不負大家期待。
去年競選期間,廖偉翔陣營發布的競選文宣指出,張廖萬堅於任職立委期間「抹黑管中閔論文抄襲」、「反對購買新冠疫苗」、「護航萊豬進校園」、「砍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等等,同時立法院投票表決紀錄、表決日期、法案名稱等內容,皆有相關資料可供查詢,但遭張廖萬堅認為其斷章取義、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提告。
當時,張廖萬堅向台中地檢署提告後,廖偉翔強調文宣內容都是事實、有憑有據,並邀請對方公開辯論但未獲回應。
檢方調查指出,文宣內容係出自立法院院會紀錄、以及維基百科網頁而來,對於事實有合理之懷疑與推理,並非全然無據,因此認定廖偉翔罪證不足,諭令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