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地檢署偵辦屏東市立殯儀館人員貪瀆案件11日偵結,共起訴殯儀館人員6 人,緩起訴殯葬業者及員工20 人。6名殯儀館人員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及公務員職務上行為行賄罪,屏地檢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5名殯儀館內員工從2006年開始,向殯葬業者收取每具遺體火化費用1000元的賄賂,隨後便按照比例分配,從2006年至2015年10月止,5人分別收取706萬4000元、702萬元、551萬2000元、266萬4000元、161萬8000元賄款。
另外,也有殯葬業者利用死者家屬要求在特定日期火化遺體,或要求火化日特定 時段,以每具遺體2000元來賄賂殯葬人員安排加爐或插爐。檢方偵查終結,將殯儀館5名員工以犯《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20名殯葬業者及員工以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與對公務員職務行為行賄罪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