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今〈13〉日在PTT發文指出,Uber Eats近期變更全台外送員送餐費率,雖看似提高尖峰時段的加成倍率,但實際拿去與舊制度相比,外送員需在1.3倍的時段、且每單距離2公里以上,才能獲得更多的薪資,讓外送員哀鴻遍野。
Uber Eats自3月起,在桃竹苗3縣市試辦新制,調整離峰、尖峰時段車資計算之餘,也讓外送員能提早得知該趟報酬,決定是否要接單,此新制已於昨日在全台實施。
該網友透過新制的費率計算公式,「取餐13元+送餐7元,送餐距離1公里加5元,取送餐總時間每分鐘1.4元左右」,發現跟舊制相比,外送員反而要在1.3倍的時段內、每單距離2公里以上,才能賺到等於或大於舊制薪資。
該網友舉兩個外送員為例,A外送員上線4小時9分鐘,共完成7單,收入289元,時薪約為69.63元;B外送員上線4小時15分鐘,共完成9單,收入378元,另外加上額外獲得的9趟達標獎勵100元,一共賺進478元,時薪約為115.18元。
透過試算後,該網友感嘆,現在外送員的時薪遠低於勞基法保障的基本工資158元,且公司還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外送員卻要冒著交通路途的風險、油錢,以及一般機車保養,「這個工作的優勢已經今非昔比,去飲料店打工收入都相對穩定,輕鬆又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