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第9條」露破綻?李怡貞:趙建銘還在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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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連日透露婚變始末,引發外界關注。昨日深夜返國的前夫趙建銘未向媒體發言,僅發放離婚協議書影本,並暗示媒體「看第8條」,該條文涉及婚姻期間隱私保密,違反者須賠償新臺幣1億元。然而,律師李怡貞隨即發文指出協議書存在重大疑點,直言趙建銘「還是在耍招」。

趙建銘昨日深夜返台,未向媒體發言,僅發放離婚協議書影本。(圖/中天新聞)
趙建銘昨日深夜返台,未向媒體發言,僅發放離婚協議書影本。(圖/中天新聞)

協議書第9條疑點引發質疑

李怡貞在文中指出,這份所謂的「離婚協議書影本」第九條內容「超級奇怪」。該條文明確寫著「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乙份保存」,但協議雙方為趙建銘與陳幸妤各一份,那麼第三份究竟在何處?李怡貞質疑:「看來就是自己打的協議書。」

律師進一步比較公版離婚協議書,指出台南戶政機關提供的標準版本內容為「本離婚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訂立後應共同向戶政機關登記始生效力」。相比之下,趙建銘發布的版本在規範完整性上明顯不足,李怡貞直言:「公版都寫得比趙建銘發的這張廢紙完整」。

趙建銘在機場發出的聲明。(圖/中天新聞)

規避保密條款的企圖宣告失敗

李怡貞分析,趙建銘發布的協議書版本並非最終登記版本,這一舉動恰恰證實了他仍在試圖規避責任。她認為趙建銘以為利用非正式版本公開就能迴避新臺幣1億元的違約賠償,但這個想法「真的超傻」。

李怡貞強調,無論趙建銘發布的是否為最終版本,該行為本身已經構成對保密條款的違反。她直言:「這個廢紙版本不就是協議離婚期間的細節嗎,啊你就違反保密條款了啊!」這意味著趙建銘發布協議書影本的舉動,反而成為違反保密義務的證據。

此事再次凸顯陳幸妤與趙建銘婚變風波的複雜性。陳幸妤近日主動披露婚變細節,而趙建銘則試圖透過發布協議書來應對輿論壓力,卻因協議書本身的瑕疵而被專業人士指出漏洞,進一步加劇了輿論對其態度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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