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人認為藥往冰箱塞,可以保鮮、保存更久,不過藥品可能因為濕氣高,破壞藥品品質與安定性,甚至影響藥效。
食藥署特別提醒,大部份的口服藥錠(膠囊)、口服藥水、眼用藥水、外用藥膏及開封後的胰島素,皆建議室溫(15-30℃)保存即可,不需冰在冰箱保存,除非有特別標示「需冷藏保存」或「請於2-8℃」存放,像是眼藥水氯絲菌素(Chloramphenicol)、前列素類(Latanoprost)、抗生素類藥水、未開封的胰島素等才需放入冰箱保存。
不過,就算放冰箱,也必須跟食物分開放,最好放在冰箱下層。此外,內用藥與外服藥必須分開放,避免錯用。花蓮慈濟醫院藥劑部臨床藥學科主任劉采艷建議,正確存放藥品有三個原則:避光、避濕、避熱。室溫、乾燥且陰涼的環境最適合存放一般藥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例如暗處房間的抽屜。
保健食品或藥瓶打開之後要丟掉棉花和乾燥劑
亞東醫院藥劑部主任孫淑慧解釋,棉花是為了預防碰撞,打開後用不著了,還可能吸附濕氣及髒污,所以要丟掉。乾燥劑主要是吸濕,開瓶接觸到空氣,開始大量吸收空中的濕氣,吸濕功能降低,一旦將乾燥劑再放回瓶內,直接跟藥做接觸,如果民眾沒有立刻關緊蓋子,或保存環境不良,反而加速變質,影響安全性與療效,也可能吸附一些污染物質。
原本乾燥劑還可偵測瓶內濕氣,但不是所有乾燥劑都可辨別是否有變色,或變色到何種程度就該丟棄。也因此,目前藥界通則是,一開封就扔掉,除非是少數藥品有特殊設計,例如將乾燥劑固定在瓶底或瓶蓋,很難拿出,在不重複接觸藥品的前提下,可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