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毒駕「有恐怖漏洞」 石崇良:將討論重訂檢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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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喪屍煙彈」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毒駕事件頻傳,專家認為檢驗制度應與時俱進。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已請食藥署找專家參考現行檢驗工具,討論是否需要重訂。

29歲劉姓汽車駕駛(前右)5月4日在基隆肇事,警方在其車內起獲4顆喪屍煙彈,依法送辦。(圖/中央社)
29歲劉姓汽車駕駛(前右)5月4日在基隆肇事,警方在其車內起獲4顆喪屍煙彈,依法送辦。(圖/中央社)

依托咪酯濫用問題引發關注。台大醫學院法醫學研究所副教授兼所長翁德怡近日在臉書(Facebook)發文指出,目前台灣傾向要求2種不同檢驗方法均呈陽性,才認定為毒品陽性,但對新興毒品而言,已逐漸不合時宜,且依托咪酯半衰期極短,約僅2到3小時,只要拖延時間,檢驗結果就可能由陽轉陰,建議下修閾值等,並呼籲檢驗制度與時俱進。

對於專家呼籲,石崇良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所有檢驗標準都要搭配當時的能力,可以測出比較準確穩定的濃度。但新興毒品不斷推陳出新,相關檢驗方法也必須跟進,檢驗標準隨檢驗能力與時俱進,也應該適時檢討修訂,因此已請食藥署找專家參考現行檢驗工具,討論是否需要重訂。

後續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在例行記者會中針對此議題回應,遏止毒駕不能僅靠食藥署,第一線警方的查緝工具至關重要,食藥署負責後段檢驗確認,警方目前已專案進口唾液快篩試劑,供員警在臨檢現場即時篩檢,提升執法效率。

有關翁德怡提出的檢驗建議,王德原解釋,現行規定採取「雙重檢驗」,初測與複測必須使用不同方法,且複測強制規定使用氣相層析質譜儀或液相層析質譜儀,以確保結果精確,避免偽陰性或偽陽性;由於毒品分級與施用量涉及行政處分或刑事移送,對當事人自由權益影響重大,檢驗必須極其嚴謹。

俗稱「喪屍煙彈」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毒駕事件頻傳,專家認為檢驗制度應與時俱進。(圖/翻攝自警方)
俗稱「喪屍煙彈」新興毒品依托咪酯毒駕事件頻傳,專家認為檢驗制度應與時俱進。(圖/翻攝自警方)

外界質疑尿檢閾值偏高、恐因藥物代謝導致測不到問題。王德原表示,各家檢驗機構設備靈敏度及人員不同,食藥署訂定閾值一定是略高或等同儀器最低檢驗濃度;現行閾值是經專家會議依科學文獻與實務經驗訂定,當然可調整,且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第20條明定,司法案件必要時可採用「最低可定量濃度」為閾值,不受一般限制。

王德原強調,針對實務管理上是否有全面調整閾值的必要,食藥署近期將召集專家與法務部共同研商,若專家達成共識認為有必要修正,將依法進行討論。

依托咪酯在民國113年8月2日列為第4級管制藥品,113年11月27日列為第2級毒品。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111年檢出0件、112年檢出22件、113年檢出2779件、114年檢出2萬727件,115年1月到2月則檢出3768件,呈倍數成長。

文章授權轉載自《中央社》喪屍煙彈毒駕頻傳 石崇良:將討論重訂檢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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