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今(4日)前往台南視察水災災情,立法委員陳亭妃建言表示,目前行政院正在研擬的《災後復原特別條例》,除了應涵蓋治水工程及土石流防治等後續工作外,更應正視災民實際重建需求,調整相關補助金額,以符合當前物價水準。

陳亭妃指出,依據2009年《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八條規定,住家若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中央政府將發放2萬元救助金。然而,該標準訂定至今已超過16年,當年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為89.07,2025年6月的CPI則已上升至109.19,漲幅超過20%。在物價、人工與建材成本大幅上漲的情況下,若補助金額仍停留在2萬元,恐無法實際協助災民完成基本的家屋修繕與生活重建。

陳亭妃進一步強調,實務上不論淹水深度為20公分或50公分,家具與家電往往都已損毀,家庭經濟因此受到嚴重衝擊。以16年前的2萬元來看,當時能夠購買的修繕與生活用品,如今金額早已不足以支應,導致補助效果大打折扣。
基於此,陳亭妃建議,「風災特別條例」應重新檢討並明定更符合實際的補助標準。她主張,住家若淹水達20公分以上,應可申請1萬元補助;若達50公分以上,則應提高至3萬元,以反映物價變動與實際生活成本,發揮政府救助的真正效益,協助災民盡快重建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