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台版柬埔寨」3死慘案今日(31)一審辯論終結,主嫌「S姊」傅榆藺出庭淚求交保,公訴檢察官則痛斥傅犯案殘暴,並拿鳥兒當比喻,指「正常生命被監禁就想逃」。
士林地方法院。(圖/Googlemap)
傅榆藺當庭表示,她只是該詐團的「驗車人員」,沒有在管「藍道」跟「茶董」陳樺韋對民眾用手銬、監控及毒品等手段,而集團中的「控員」回報被害人黃女肚子不舒服,再過2、3小時再回報黃女已經「走了」的訊息,她當下還以為是在開玩笑,否認私行拘禁黃男、黃女致死,也不認有加重強盜罪,但認了操縱指揮組織犯罪、私行拘禁、非法使人施用品、加重詐欺等罪。
公訴檢察官論告,指傅榆藺確有透過手機遠端,監視「控員」輪班看守被害人的情形,她還用「梁朝偉」的暱稱在詐團的群組中說:「那幾隻皮在癢的,強控區」「交頭接耳拿來祭天祈福都是這種人」,檢察官也痛斥傅犯後態度惡劣,所言都是卸責之詞,受害人黃女被關了32天「已說明肚子不舒服,你們還不相信」,怒駁傅女「以為控員是在開玩笑」的卸責之詞。
公訴檢察官並拿鳥兒當比喻,指「正常生命被監禁就想逃」,該詐團用手銬、監視器跟毒品來施加被害民眾身上,目的就是要控制及不讓其逃跑,傅育藺則哽咽向法官表示,希望可以看在她想賠償被害人的心情判刑,辯護人則說傅當時從控員回報的現場照片跟影片中,沒有發現被害人有異狀,她也在全案偵審過程中,提供集團首腦「藍道」的相關訊息,私行拘禁部分願意和被害人和解,也願意和死者家屬溝通,盡最大可能賠償,不過也否認部分無罪答辯。
傅育藺並當庭求法官,希望能讓她交保出去陪小孩,做錯事會出去打工賺錢賠償,不是故意傷害人,以後也不會再做詐騙,而對審判長當庭表示「會在11月22日上午10點30分宣判」的諭知,傅女表示不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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