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媒盯梢案最新進度曝! 梁文傑「不排除有證據」預告這天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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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大陸官媒盯梢台灣政論節目案調查進度,梁文傑昨受訪坦言,目前調查碰到困難,還沒找到媒體爆料者,但不排除可能會有些證據,有結果就會公布,據悉,陸委會已向《自由時報》了解相關細節,將於4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說明。

梁文傑昨接受廣播節目專訪。(圖/資料照)

綠媒日前指稱對岸派官媒記者在台灣政論節目攝影棚內盯梢,引發輿論譁然,被影射電視台的主持人劉寶傑更爆氣要求拿出證據,否則提告。而陸委會正會同文化部、NCC進行行政調查,對於調查進度,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天(1日)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直言,由於此案已是過去式,且當事記者已離台。基於行政調查有追溯性,的確碰到困難,因為大家都否認。

《關鍵時刻》主持人劉寶傑。(圖/中時資料照)
對於節目被指涉有大陸記者在盯梢,劉寶傑日前表示,已問過所有來賓、調過所有監視錄影帶,沒有這回事,若再敢指涉或影射東森新聞,一定告到底。(圖/資料照)

不過,梁文傑也強調,但這是否意味媒體爆料與事實有出入,這還要看其他單位還有沒有其他證據,當然不排除可能會有一些證據;至於陸委會何時公布行政調查結果,梁文傑稱,有結果就會公布。據悉,陸委會已向《自由時報》了解相關細節,但目前不能對外公布,預計於4日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做專案報告時再做說明。

梁文傑進一步指出,陸委會迄今也沒找到那位爆料的「資深媒體人」,而陸委會並非國安單位或司法機關,只有行政調查權,還需仰賴其他單位協助合作,後續將找來邀請單位聯合報和目前新華社駐台記者說明,進一步釐清案情。

梁文傑提醒,包括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這些陸媒基本上都是黨媒,若申請來台採訪卻製作政論節目,可能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不准跟大陸黨政機構合作,包含製作政論節目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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