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信義區一間當歸鴨肉店,被民眾拍下用「洗衣袋」煮當歸湯。對此,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7派員前往稽查,現場工作區未見洗衣袋,不過,仍被揪出「3項缺失」,已責令11/14前改善完竣,期屆複查如仍不符合規定,恐遭罰最高30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有關民眾反映信義區養生膳食店使用洗衣袋煮中藥滷包一案,北市政府衛生局於11/7派員前往針對人員衛生、食材處理及作業場所衛生等進行稽查,現場工作區未見洗衣袋,業者表示滷包是使用棉布袋。
另外,現場查有未出示員工健康體檢報告、食材未覆蓋及食品業者未登錄等缺失,已責令11/14前改善完竣,期屆複查如仍不符合規定,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依同法44條處6萬到2億元罰鍰,食品業者期屆未登錄部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及第47條規定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