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7倍價賣周董演唱會門票 遭罰264萬控警釣魚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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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黃牛以7倍票價販售周杰倫演唱會門票,警方送辦後遭北市府重罰50倍罰金高達264萬元,他認為警方釣魚且未完成交易,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近日遭駁回。

周杰倫「嘉年華」巡迴演唱會。(圖/翻攝自Instagram@jaychou)
周杰倫「嘉年華」巡迴演唱會。(圖/翻攝自Instagram@jaychou)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2024年間於臉書社團以「買卡皮巴拉化妝包送門票」為幌子,公開散布販售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門票訊息,一張票價5880元的門票以近7倍價格36萬賣出,共計賣出9張獲利3百多萬,事後遭警方假扮買家查獲送辦。

是後台北市政府依文創法規定票價50倍裁罰,每張29萬4000元9張罰金共264萬6000元,吳男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他認為警方假扮買家「釣魚」且實際上並沒有完成交易程序,主張不構成販售行為應免遭裁罰。

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文化部早已公告且加強宣導禁止加價轉售演唱會門票,吳男不得以不知法規為由卸責,且警方偵查作為屬提供機會型蒐證並非陷害教唆,只要公開上架或兜售加價票券即屬違規,成交並非為必要條件,裁罰金額亦未違反比例原則,認定原處分合法將案件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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