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陳菊因健康因素請假超過1年,多次請辭後,總統府今(28)日傍晚發布總統令,核准陳菊辭職並於2月1日生效。陳菊自2025年起至今年1月,自願放棄每月36萬元薪資並主動上繳國庫,以13個月計算,共繳回約468萬元新台幣。

陳菊於2020年8月獲前總統蔡英文提名出任監察院長,原定任期至2026年7月底。2024年底時,陳菊原以為只是感冒微恙,但在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就診後,發現右側腎臟有3.5公分腫瘤,經評估後進行切除手術。
手術結束後,陳菊傳出左側腦血管栓塞,後來緊急住院治療,一度進入加護病房診治。所幸後來情況好轉,轉回一般自費病房,但持續請假至今。在她請假期間,監察院長職務由副院長李鴻鈞代理。

陳菊請假期間,多次引起在野黨不滿。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曾試算陳菊每年假期,批評陳菊不只每年有65天休假可請,請完後再申請延長病假。陳菊因公職年資深厚,年度休假約30天,加計事病假後,一年原則可享有65天假期,在依序請完事假、病假後,進入延長病假階段。

在薪資方面,陳菊住院期間,自2025年起至今年1月,自願放棄每月36萬元薪資,並在每月初自動上繳國庫,以13個月計算,共計約468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