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去年5月彰化27歲楊男在看守所內,趁同舍男收容人在床上午睡時,竟偷親嘴巴及臉頰,獄友受到驚嚇提告性騷擾。法官依法判處楊男40天拘役,可易科罰金。
楊姓男子強吻獄友吃上性騷官司。(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去年5月15日中午,楊男在彰化看守所某舍房內,見被害人躺在床上準備睡午覺,於是起色心,靠近被害人並親嘴跟臉頰,當下男獄友感覺被親吻嘴巴,當場嚇醒,並質問楊男是否有做出騷擾等行為,楊男才坦承偷親。對此,被害人感到相當不舒服,憤而提告。
法官調查,楊男是一名性騷前科犯,曾於2019年尾隨女學生,並用右手對女學生襲臀,遭女學生提告性騷擾。不僅如此,楊男於同年2月間連續犯下4起妨害公務罪,判處共應執行8月有期徒刑,造成被害人心理的不安全感,且迄今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經檢視後,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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