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某國中校長外遇舊情人 2個月過夜9次激喊「老闆1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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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TWANT

苗栗一名國中校長結婚期間,外遇學生時代的舊情人,2人以老闆、秘書互稱,而且校長還將自己的寶貝取名「老爺」、「大爺」,時常透過LINE傳送鹹濕話語,甚至藉公務之便到飯店旅館發生關係。元配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160萬,法院判決曝光。

苗栗一所國中校長,結婚了還和學生時代的舊情人外遇。(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判決書指出,校長和妻子在2002年結婚,卻和學生時代的女友舊情復燃,不顧雙方都已婚,自2017年開始,趁公務、研習、帶學生出團等機會,邀請女方一同出遊,還一起入住飯店,光是2020年7月至9月間,2人同宿過夜就多達9次。

雙方在LINE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更是尺度大開,大聊各種男女激情,法官勘驗對話,校長傳送的內容包括「秘書受不了自己坐上來」、「我們是在房間,在餐廳更刺激」、「老闆再累也會滿足妳啊,有沒有很疼妳,感動嗎?」甚至提到要3人行:「2個一起來,老闆1對2,真期待」,還傳送多部色情影片和圖片,要她學知名AV女優,下次再試試看。

不只如此,校長還多次批評舊情人的老公,「他一張嘴就沒好話」、「很白目的人啊」、「一刻都不想看到他」、「他只會欺負人,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他只會擺爛」等語,意圖挑撥離間。對此,校長駁斥指控,並透露對話計畫是女方老公沒經過同意取得,侵害隱私權,顯然已違法,因此沒有證據能力。

校長和舊情人的對話訊息超鹹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校長和舊情人從早到晚不斷互相報告形成,還互相談論性行為之感受,有逾越普通朋友之不正常往來,侵害元配的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而且在東窗事發後,女方曾傳訊告知:「他看到我手機的訊息,全都知道了」、「我以後不會再跟你聯絡,請你也不要用任何方式跟我聯絡…你讀取這些訊息後我就會把你刪除」,證實2人有不正當交往之事實,最後判賠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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