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男子睡覺被擾,怒而持刀砍人,台中地院判10月,得易科罰金。(陳淑芬攝)[/caption]
24歲陳姓男子晚間在住處睡覺,但紀姓少年等一群8人在緊鄰的公園內嬉鬧,陳男睡覺被擾,怒而持西瓜刀衝進公園,揮刀砍紀姓少年,對其他少年勒脖、揮拳攻擊,少年一群四散逃逸並報警,警循線查獲。台中地院依傷害罪判處陳男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住處緊鄰台中市某處公園,他2018年8月晚間6時在住處睡覺,紀姓少年等18至16歲一群少年在公園內嬉鬧,陳男睡覺被打擾,怒而持西瓜刀衝進公園,揮刀砍紀左手臂、勒張姓少年頸部,再以拳頭揮擊李姓少年頭部、以刀拍擊另名李姓少年臉頰,少年等突然遭到攻擊,四處逃逸。
紀姓少年手臂受撕裂傷、張姓少年等多人挫傷。少年等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追查,陳男父親得知後,帶兒子到派出所投案。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陳男與少年等互不相識,僅不滿他們在公園嬉鬧,就持西瓜刀攻擊,雖已與紀姓少年調解,但均未賠償受害者,依傷害罪判處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
(中時電子報)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