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珞曦/綜合報導
部分駕駛人為圖一時方便,將車輛隨意停靠,造成其他用路人困擾。高雄市大寮區民揚路附近的成功黃昏市場,日前有民眾拍到駕駛疑因下車購物,竟將車輛停在馬路中央。林園分局表示此舉已違法,可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
高雄一名女駕駛疑為了方便,將車停在馬路中間就下車購物。(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社會事新聞影音」網站分享一段影片,一輛小客車明目張膽的在馬路上停車,身穿粉紅色套裝的女子正悠哉的提著商品走向車子,坐上駕駛座,影片還附上文字「阿姨為了買菜任性展示整個地球都是我的停車場」。
眼尖網友發現,事發地點就在大寮區民揚路上。轄區林園分局表示,目前未接獲相關報案,而畫面中自小客車違規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林園分局也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行車應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指示,將車輛停在安全處所,切勿違規停車,營造安全、良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