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張姓助理涉詐領助理費,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審酌張姓助理羈押期限將屆,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繼續羈押必要,今天向法院聲請延押。

此案起於,士林地檢署查出,陳怡君等人涉嫌自民國108年迄今利用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等款項,合計逾新台幣300萬餘元。
士檢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張姓女助理、陳怡君涉犯重罪,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士院首度召開羈押庭,2月13日裁定張女羈押禁見,期限2個月;陳怡君交保。
檢方不服,針對陳怡君交保部分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更裁。
士院2月20日二度開庭後,審酌陳怡君曾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期限2個月。
法界人士指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羈押被告的期限是2個月,而且只能延長羈押1次,因此偵查中被告最多會被羈押4個月。(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