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偵查小隊長染黃 周周收2萬「公關費」遭起訴、100萬交保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桃園檢警日前破獲淫窟,調查發現平鎮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涉嫌包庇賣淫集團,雖然林員否認收賄瀆職,但賣淫集團成員指證歷歷,桃檢偵結,依貪污罪嫌將林起訴,100萬元交保。

平鎮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涉嫌包庇賣淫集團被逮捕。(圖/翻攝Google Map)

檢方調查,50歲的林姓小隊長去年8月幫巫姓男子經營的賣淫集團處理旗下小姐債務糾紛,得知該集團在平鎮區有營業,事後詢問李姓成員「你們做這行都不用繳什麼嗎?」李男向巫男回報後,與林商議每週給他1萬5千元至2萬元的「公關費」,林員收取賄款後,提供警方臨檢情資,包庇賣淫集團規避檢警查緝。

今年2月,1名女子因為高利貸被脅迫賣淫難以「上岸」,向桃園分局提告,林員得知後,到賣淫集團的檳榔攤據點告知此事,賣淫集團找來提告女子,當面撕毀借款本票,要求對方和解、放棄訴訟。林員因此收取2萬紅包,事後林員要求李男刪除對話內容,並把手機賣給通訊行,避免後續遭到查緝。

檢方發現案件執行前,賣淫集團首腦巫男居然事先找上提告女子要求和解,懷疑有員警洩密,指揮市警局督察室追查出林姓小隊長涉案,前後收取49萬餘元賄款,且林員的女兒郵局帳戶有6筆金流不明存款,檢方還查出,林員為了規避查緝,和賣淫集團在超商、高速公路中壢休息站、甚至還在殯葬館碰面交款。

雖然林員矢口否認犯案,並稱是被陷害。但檢方認為,巫男、李男與林員並無深仇大恨,且巫男被逮隨即羈押禁見,與李男並無串證機會,卻能供述一致。而且林員供稱女兒帳戶不明存款是「蒐集50元硬幣」也不合理。檢方偵查終結,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林員,並請求法院沒收林員收賄款項49萬7000元。

平鎮警方表示,有關本分局偵查隊林姓小隊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本分局配合市警局督察室收集相關證據後,立即報請地桃園檢署指揮偵辦,林姓小隊長目前依法停職當中,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輕縱」態度,從嚴辦理,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桃園地檢署發現賣淫集團掌握警方情資,查出涉案「內鬼」。(圖/翻攝Google Map)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