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儷文/綜合報導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今日(13)是最後一天,符合條件的話還可再加給20%補助金額,最高可領到5.76萬元。
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12年10月13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二、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2年10月13日已就業,惟於前一年內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期間未超過3個月,仍得申請。
三、申請人於112年10月13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如果是獨力負擔家計,或有2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話,補助金額再加給20%,總共可領到5.7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