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書陪下班…竟和台南前衛生局長「車上肉色交疊」!嬌喘聲遭錄羞辯:是各自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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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江宜潔/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已婚陳姓前衛生局長,3年前曾被指控和一名同樣已婚的女秘書大搞婚外情,直到女方曾姓丈夫公開證據錄音檔並提告求償後,2人遭法院判賠50萬元。不料,曾男為捉姦便於妻子車上裝竊聽器的行為,事後竟也被對方氣得反告,而一審則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曾男2月刑、緩刑2年,經不服上訴遭二審駁回,不得上訴。

台南市一名已婚陳姓前衛生局長,3年前曾被指控和一名同樣已婚的女秘書大搞婚外情,直到女方曾姓丈夫公開證據錄音檔並提告求償後,2人遭法院判賠50萬元。(示意圖/Pixabay)
台南市一名已婚陳姓前衛生局長,3年前曾被指控和一名同樣已婚的女秘書大搞婚外情,直到女方曾姓丈夫公開證據錄音檔並提告求償後,2人遭法院判賠50萬元。(示意圖/Pixabay)

根據判決指出,陳男任職台南市衛生局長期間和一名女秘書相當親密,直到曾男4年前發現妻子開始異常冷淡、不理不睬後,便於對方車上安裝竊聽器來側錄探聽。沒想到,女秘書2017年10月間開車送陳男下班時,2人途中竟將車輛停放路邊,並疑似進行口交、性交等行為,結果聲音全被錄了下來。

曾男得知後,氣得提告陳男妨害家庭,不過刑事部分卻因無通姦證據獲判不起訴,因此他另提民事損害求償200萬,並對外公開2人車內錄音檔,包括:車震呻吟、曖昧對話等,但陳男矢口否認婚外情,堅稱車上聲音僅是雙方「各自手淫」,同時主張竊聽是妨害祕密、不合法,不得作為證據。

直到去年10月16日,台南地院民事宣判陳男和女秘書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破壞婚姻圓滿,故判賠50萬精神撫慰金,不過女方在得知曾男偷錄音後,也氣得反告對方《妨害秘密罪》。曾男辯稱,自己是基於擔心婚姻恐陷危機,不得已才安裝竊聽器來了解妻子是否外遇,不然也沒其他方式可行。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夫妻一方不得藉口懷疑或有調查配偶外遇的必要,進而任意窺視、竊聽他方與周遭人士的非公開活動及言談,因此曾男偷錄音行為並無法律上正當原因,最終依《妨害秘密罪》判處其2月刑、緩刑2年,經不服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認原審認事用法、量刑、緩刑宣告等俱無不合且妥適,故駁回上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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