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陳水扁的難題 未定讞案件及不法所得如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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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外傳總統蔡英文將於下周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但是陳水扁身上仍有案件尚未定讞,若還有不法所得沒有追回,國人恐怕也難以接受。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於是安排15日委員會,邀集相關單位進行專案報告釋疑。

前總統陳水扁。(圖/中天新聞)

特赦陳水扁消息傳出後,舉國熱議。由於陳水扁涉及的弊案多達10件,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貪汙案、陳敏薰買官貪汙案、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等4案,刑期20年定讞,特赦行得通。

如果「赦刑不赦罪」,「只是不用再被抓去關」,罪還在,但之前所沒收的犯罪所得8億餘元新台幣,包含瑞士銀行1000萬美元,不會歸還,這也行;但有些案件仍處於停審狀態,尚未定讞的案件,如何特赦?

吳宗憲說,特赦不是大手一揮就沒事,政府要解釋疑義,讓人民知道案件進度,公開說明還有多少案件還沒處理,是否還有犯罪所得還沒追回等。

吳宗憲強調,對於是否特赦沒意見,這是總統權限,但對於保外就醫是制度濫用,堅決反對,因為法律講求的是平等性原則,不同人不應有不同對待,目前監獄中比陳水扁嚴重太多了,但都沒有保外就醫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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