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中心/綜合報導
陸委會查處挺陸藝人,副主委梁文傑14日表示,針對20名涉及配合中共對台統戰的藝人調查,目前已收到10多份說明回覆,其餘未回覆者將在期限到期後進行裁處,最高可處以新台幣50萬元罰鍰。

陸委會自今年5月起,與文化部召開專案會議,針對特定時間點配合中共對台統戰的台灣藝人展開調查。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在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時指出,初步鎖定約20餘位藝人,這些藝人涉及在特定時間點配合特定對象,轉發特定內容,影響台灣民心士氣。
對於查處標準,沈有忠明確劃下兩道紅線,「第一條是言論明確表達要消滅台灣國家主權、武統等,第二條是要破壞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他強調,若有具體事證,包含網路轉貼、公開唱和,或非特定場合的相關言論,將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進行裁處。
針對部分藝人的回應態度,據自由時報引述知情政府官員表示,大部分經紀公司已回覆政府,但多數藝人聲稱「不曉得、沒有那個意思」,回答避重就輕。梁文傑表示,政府將設定最後期限,若藝人未在期限內回覆,將視同放棄說明機會。


其中,歐陽娜娜、侯佩岑等人先前在微博轉發《央視》「台灣必歸」的圖文,配合中共宣傳統一言論,已被列為重要行政查察對象。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強調,對於特定配合中共對台操作的藝人,若調查屬實將依法開罰。
陸委會指出,若藝人未經許可與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合作,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最高50萬元罰鍰。梁文傑表示,最終裁處結果「應該很快」就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