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名經營漁業相關公司的林姓男子,先前誤信自稱「具靈異能力」的劉姓女子說法,花了60萬元改從母姓欲改運,沒想到夫妻2人和愛犬接連遇衰事,林男向法院聲請改回從父姓,獲准改回。

根據判決書,林男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該名劉姓女子,劉女自稱有靈異能力,並指出林男至今家族無孫,是因為林母本是童養媳,未將子女冠母姓,導致祖先震怒,進而使家族運勢衰敗。同時劉女要求,林男必須送走以祭拜多年的神明、換掉神桌等,為此,林男前後花了60萬元處理,也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母親去夫姓、林男和全家人改從母姓。
然而林男和家人從這天起接連遇上禍事,家中飼養7年多的愛犬當天莫名暴斃,林男則在數日後莫名腹痛且難以排便,之後住院接受手術,林妻也出現健康狀況不佳的問題。
同時,林男經營的公司變更姓氏登記後,也突然接到2次罰款通知,甚至還發生其住處磁磚脫落,砸到鄰居的採光罩玻璃,林男又賠了5000元。奇妙的是,期間林男受到林姓宗親、神明等託夢警告,林男一查才知,劉女多次用類似手法在基隆地區誤導他人改姓,驚覺上當。
由於現行法規規定,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1次為限,不過《民法》第1059條第5項規定中,並未明文限制向法院請求裁判變更姓氏的次數。雖然林男已經使用過1次改姓機會,但因林男主張變更回父姓「林」,是為家族的歸屬感與自我認同,延續祖先奉祀,避免生活、情感方面的困擾,林母也同意林男改回父姓。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審酌林母同意林男改姓,且改回姓氏也應能讓其保有對父系家族歸屬感和自我認同,也可延續祖先奉祀,並避免在生活上、情感上的困擾等,有利於林男,因此裁定准許林男再改回從父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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