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極端高溫天氣愈發頻繁,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積極研擬《氣象法》修正草案,預計將高溫納入災害性天氣範疇。氣象署署長呂國臣表示,修正草案即將進入預告期,最快可望於今年內正式實施。

呂國臣指出,現行《氣象法》中的災害性天氣定義包含低溫、強風、濃霧、大雨、豪雨及冰雹等現象,但尚未將高溫列入。此次修法後,「高溫資訊」將升級為「高溫特報」,並維持紅、橙、黃三色燈號預警機制。
針對各界關注的「高溫假」議題,呂國臣表示,未來發布高溫特報後,各單位可依據預警程度研擬相對應的防曬降溫措施,並評估是否實施高溫假。此外,氣象署也將於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強風特報」三色燈號預警制度。
這次《氣象法》修正除了新增高溫預警機制外,也對資料應用進行原則性修改。呂國臣說明,修法將以「原則開放,有效管理」為方向,並新增「氣候」及「太空天氣」兩項定義。其中,「太空天氣」係指太空環境與地球間的相互影響,如太陽磁暴對地球電離層、GPS定位的影響等現象,這也是國際間逐漸重視的議題。
在人才培育方面,新修正案將授權第三方進行人員培訓、氣象服務及研究認證,以促進產業健全發展。修正草案預告期為60天,後續將送交通部審查,通過後再送行政院、立法院審議。